临海6·17事故多人伤亡 肇事货车司机被刑拘2009-7-1 来源: 台州日报
6月17日下午,83省道临海钓鱼亭附近发生交通事故,一辆公交车与一辆货车相撞,造成多人伤亡。 目前,经过交警部门调查分析,确定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,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。 经查,6月17日下午,王某驾驶车牌为浙JG0924的货车途经83省道钓鱼亭路段时,和相向的一辆客车相撞,造成3人当场死亡,多人受伤。警方最终认定,货车具有超载、超速和越线的行为,负全部责任。 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戴立志说,浙JG0924中型货车存在严重超载,该车核载是4000公斤,实载10300公斤,有严重超载行为。该车当时车速73.7公里/小时,事故路段限速为60公里/小时,属超速行驶。另外,事故路段有中心单实线,严禁跨越标线行驶,当时货车越线行驶,占用对方车道。 戴立志表示,根据交警部门的调查取证,确认浙JG0924中型货车在这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3条规定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投稿热线:0576-88869281 在线投稿
(本文来源:台州日报 本站编辑:徐张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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